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2009
卖方:湖北江南专用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随 州
买方: 签订时间:
第一条 车辆类型、厂牌型号、数量、金额交(提)货时间:
车辆类型 |
车辆型号 |
数 量 |
总 金 额 |
交(提)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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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
¥ |
定金到账后 个工作日内交车 |
底盘说明:
改装说明: |
第二条 交(提)货地点、方式: 。
第三条 随车备品、配件、工具数量:按厂家提供数量配发。
第四条 付款方式:买方先付定金 ,车到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
第五条 验收标准:供方按照国家发改委汽车产品公告技术参数及质量标准生产,需方应在供方出示车辆合格证后当天内按照发改委汽车公告技术参数及质量标准完成车辆验收。若有异议,当场提出。若需方需改装非公告技术参数产品,供方不承担车辆上牌责任。
第六条 售后服务:需方凭东风公司质量保修卡到各地东风服务站就近保修(解放、欧曼等其它品牌底盘,需方均可凭质量保修卡到各地服务站就近保修),改装部分保修一年(易损件、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列),维修保养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计算,终身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
第八条 货物所有权自所有款项付清时转移至需方,所有款项付清前,货物所有权归供方所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需方定金到帐之日起生效。供方和需方约定传真签合同,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供 方 |
需 方 |
单位(章):湖北江南专用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董秋芬
电话:0722-3232119 13872880572
开户银行:随州市农行北郊支行
帐号:17782801040003589
税号:421302670351264 |
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