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德国曼底盘生产的新型城市主战消防车在消防救援中具备以下几点作用:
1,火灾扑救能力强。为有效扑救常见的A 、B类火灾、达到快速控火的目的,消防泵流量应不小于50L/S,并载有泡沫灭火剂。由于城市主战消防车是超到主战和攻坚作用,不必设置大容量的水罐和泡沫液罐,一般水罐不要超过5平方米,泡沫罐不超过0.5平米方,为配置必要的抢险救援器材节约厢体空间。对于A类泡沫液储罐及其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可以根据本地实际选择设置。
2,行驶通过能力强,为第一出动首发车辆。城市主战消防车功率高、轴距短,在狭窄、复杂的路面上行驶通过能力非常强,在进行作战编成时,大都被编为第一出动的首发车,是第一出动指挥员、信息员乘坐的战斗车辆,能最早到达现场,在第一时间侦察火情、展开战斗,并记录火场情况和向指挥中心报告。
3,整体综合性能好,能够起到主战作用。城市主战消防车可靠性好、故障率低,持续作战能力强,具备较强的扑救A、B类火灾的功能和事故照明功能,作为整体性能最优的战斗车辆,占据最佳核心作战位置后,可以不用腾出作战位置而长时间连续作战,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战效能。

湖北地区最大的消防车生产基地-湖北江南专用特种汽车有限公司,专业生产各类消防车,咨询购车热线:0722-3232119
|